各会员单位,各位理事:
根据北京市民政局“京民社发[2018]34号“文件要求,协会高度重视此项工作。根据文件精神,协会3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第三次理事会。会议其中一项议程为修改协会会费收取标准。有原定6各级别调整为4各级别。调整标准如下:
1.设备固定资产原值1亿元以下的企业,会费为1000元;
2.设备固定资产原值1亿元元以上的企业,会费为2000元;
3.常务理事单位,会费3000元
4.会长单位,会费5000元。
经理事会讨论通过此会费标准。待年内协会会员大会投票表决予以实施。
调整后的收费标准降低了一部分企业的会费收缴额。减轻了企业负担。
特此公告
北京设备管理协会
2018年4月1日